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
掌上梅州讯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)》于11月27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,梅州为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,市校实现民主立法、园足九游开门立法,球发求意求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梅州人大官网和《梅州日报》刊发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,展促即日起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。进条见稿界
2018年,例草教育部批准我市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。案修2019年,改征教育部批准我市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“满天星”训练营建设,向社是开征全省唯一拥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“满天星”训练营的地级市。目前,梅州全国还未有一部以足球运动为主题的市校九游法规,梅州作为“足球之乡”,园足校园足球工作底蕴深厚,球发求意求意开展校园足球立法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过去卓有成效工作的一次提炼总结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创新发展模式的一次探索尝试,也是对我市校园足球打造新时代发展样板的一次创新实验,将为梅州擦亮“足球之乡”金字招牌和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先行先试的示范。
市人大常委会将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项目。条例草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,在深入调研基础上,充分借鉴外省、外市先进做法研究制定。11月27日,条例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后,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,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。
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共计34条,分为总则、教育与普及、发展与提高、保障促进监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,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校园足球工作的统筹规划、发展促进和监督管理等活动,在宣传引导、幼儿启蒙、学校责任、家长支持、学生参与、球队和竞赛体系、成长通道、文化建设、场地和师资保障等方面力求创新。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宝贵意见,可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(邮寄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大道88号市人大402室,电子邮箱:mzrdfgw@163.com),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。
梅州日报记者:林德培
编辑:林仪
审核:张英昊
- ·做少年儿童知心朋友和伙伴 为红领巾事业奉献青春力量
- ·农技驿站注入“源头活水”,“电商+科技+服务”助力产业兴
- ·守护“广州绿心”!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党组书记梁锋为绿美广东代言
- ·普宁水果产业第一家!一果园获颁出境注册登记证
- ·千余名“羊城儿女”从海心沙出发,启程赴军营
- ·2023年农牧业负重前行十大人物出炉!哪一位最值得你钦佩?
- ·2023驻镇这一年
- ·万亩梅林、花开成海!汕尾陆河良辰“梅”景待君来
- ·国际足联最新排名公布:中国男足跌至第91位,创近8年新低
- ·促进“党建+绿美”,广东规划建设100条南粤红绿径
- ·长江中游或为家鸡起源地
- ·“土特产”变身“大品牌” 新韶九章奏响区域公共手信品牌乐章
- ·千里寻迹 8天追回被盗车
- ·一张冷链网,尝遍广东鲜
- ·标准建设助力广东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
- ·着力素质培育,助力产业振兴,连州高素质农民培育班开班